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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22日起餐飲禁止內用 違者最高罰1萬5

2021-05-22 09:00

疫情升溫,為了落實防疫措施,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從明天開始到6月8日,全台中市的餐飲業,禁止提供現場飲食,一律改採實聯制外送或外帶,違者依法將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疫情升溫,為了落實防疫措施,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從明天開始到6月8日,全台中市的餐飲業,禁止提供現場飲食,一律改採實聯制外送或外帶,違者依法將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為了防止疫情擴散,台中祭出防疫新禁令。從22日開始到6月8日,一連18天,全台中市的餐飲業,禁止提供現場飲食,一律改採實聯制外送或外帶,違者依法將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長 盧秀燕表,「只要是有過去在給人家在裡面吃東西的,現在從明天(22日)開始一律不准(內用)。」

轄內餐飲業、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加盟店、夜市、市場與商圈等,都必須嚴格遵守。因應這項禁令,火鍋餐廳,變成了「得來速」,由全程帶著手套、口罩的服務員,直接將餐點放進客人的後車廂。

快餐店貼出公告,不開放內用,還有店家,乾脆把店內的椅子收光光,因為老闆也怕感染。

餐飲店老闆表示,「所以我們禮拜一開始就沒有內用了,說難聽一點 我也怕傳染啊!」

客人不能上門用餐,餐飲業老闆大嘆,生意少一半。

魷魚羹的老闆娘說,營業40年沒遇過這種慘況,乾脆暫時停業,讓員工放假。

不能店內用餐,也苦了很多「出外人」。

這波疫情,餐飲業首當其衝,只能共體時艱,期待病毒趕快退散。

(民視新聞/李坤錫、葉晏昇、林賢明 台中報導)

【原文出處】:台中22日起餐飲禁止內用 違者最高罰1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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