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因在網路直播上,辱罵藝人吳宗憲「呷洨(吃精)」等語遭到提告,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館長拘役58日,緩刑2年定讞,由新北地檢署執行館長緩刑期間的保護管束,而館長以曾遭槍擊,擔心二度遇襲為由,主動向法院請求法院撤銷緩刑獲准,對此,吳宗憲淡定回應表示:「沒問題喔,就交給司法去處理,台灣還是有法律的,支持正義支持司法」。
陳之漢和吳宗憲糾紛,起因從2019年8月間,吳宗憲先在一場直播中批評網紅、直播主沒素養等內容,對此,館長大罵吳宗憲「本土天王,XXX」、「你前輩,XXXXX勒」、「你什麼X」因此被告。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館長不該以低俗、粗鄙言語公然辱罵他人,考量館長已有悔意並且願意向吳宗憲道歉,而吳宗憲雖無意和解,仍依公然侮辱罪判拘58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且不得對吳宗憲為公然侮辱及誹謗行為。
全案定讞,陳之漢主動向檢方表示,他因先前遭人近距離朝頭部及身體銃要臟器部位連開3槍,擔心再有危及生命的重大傷害,基於保護健康與維安考量,請求撤銷他的公然侮辱罪之緩刑。新北地院判准撤銷緩刑,未來館長是否得易科罰金或報到執行,需待新北檢詢問北檢意見後再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