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台東延平鄉公所,一名女課員和林務局一同勘查水源地時,不慎摔落50公尺深山谷,一度被判定全身癱瘓。雖然經過19天加護病房治療後好轉,但家屬痛批申請因公受傷補助時,卻被刁難,花了兩個多月提出11張醫療證明,終於拿到10萬慰問金。
女子表情痛苦,躺在溪谷上,今年9月台東延平鄉公所的女課員,和林務局到山區水源地會勘,不慎摔落50米山谷。因公受重傷,造成血胸、左肩胛骨粉碎、頸椎損傷壓迫神經,一度被判定全身癱瘓,住在加護病房19天才好轉。但令家屬不滿的是,申請因公受傷醫療補助時,卻被鄉公所刁難。
台東縣議員古至成說,「家屬已經付了47萬的醫療費用,送到鄉公所鄉公所一度認為說,不是這種的證明,應該要請醫生再另外開別的證明。」
台東延平鄉人事主任洪嘉鴻表示,「病房費差額的部分,因為如果說,你是住高於健保房規格的病房的話,也是要有醫生指定項目,但是醫生表示說,這個部分他沒有辦法去指定。」
經過多次和鄉公所協調,終於領到10萬元的慰問金,和獲得鄉公所負擔醫藥費的承諾。諷刺的是,明明是因公受傷,不但得如此奔波,47萬的醫藥費還必須先用丈夫身亡的給付金墊。議員不滿,為何因公務到具有危險的地點會勘,卻只能有公保,無法參加額外的保險。
台東縣議員古至成說,「這個制度設計的有問題啦,應該是比方說,我今天的出差會勘的地方,是有難度的有危險度的,應該我們要另外去給她做一個保險,只能補助沒有辦法全額給她。」
台東延平鄉人事主任洪嘉鴻說,「礙於法規限制,我們的補助金額應該會高達九成,包括她的看護費用也是會全額做補助這樣子。」鄉公所說,一切依法行政,只要是健保給付的範圍,都會進行補助。至於差額的部分,是傷者額外的要求,比較有難度。女課員因公受傷,賠上健康,鄉公所這樣作為,要家屬怎麼接受。
(民視新聞/李育翰 台東報導)
【原文出處】:女課員墜谷險全身癱瘓 家屬控申請補助遭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