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李明融報導
開車行駛高速公路時,一般內側車道是用路人用來超車的「超車道」,然而駕駛人最討厭看到的就是內側車道遭到佔用,近日就有網友在PTT上發文詢問「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文章一出引發熱議,不少鄉民指出「後面有來車或是沒有要超車的話就離開內線!」。
原PO在PTT上以「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為題發文,內容中指出「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在不塞車的情況下,小型車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國道時速上限110公里,但因有10公里的寬限值,所以最高可以開到時速120公里,這樣要開110公里還120公里或180公里?」。對此,許多網友留言回應,「後面有車來就讓很難?」、「後面逼近等於你比他慢,乖乖滾去中間」、「管你開多快,沒有要超車,就離開」。對此,國道公路警察局在臉書發文解釋,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內側車道屬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規定,若駕駛人造成超車道堵塞,可處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緩。有關高管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但書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其立法緣由,係依據交通量調查,顯示國內高速公路超負荷運轉之情形相當嚴重,考量現行道路容量普遍不敷需求,故有上開但書之規定,允許小型車於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