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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照護輕症用藥才能理賠? 黃天牧:未拍板

2022-05-23 11:22

金管會4月拍板,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有醫療行為可比照一般住院情形理賠。主委黃天牧今日前往立院報告並備質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醫療行為是由衛福部界定,金管會沒拍板定案用藥才是醫療行為。

金管會4月拍板,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有醫療行為可比照一般住院情形理賠。主委黃天牧今日前往立院報告並備質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醫療行為是由衛福部界定,金管會沒拍板定案用藥才是醫療行為。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邀請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衛生福利部就「防疫保單相關爭議及處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前媒體聯訪時,黃天牧被問及居家照護未用藥不理賠這方面,是否金管會已認定不理賠,但衛福部認為沒事先協商一事。

對此,黃天牧表示,早上有與衛福部說明,醫療行為本來就是衛福部界定,金管會不會越俎代庖決定什麼是醫療行為。

黃天牧說,居家照護在契約理論上不賠,但4/8防疫政策調整,才產生居家照護名詞,按照契約條款居家照護不在防疫保單條款內,但如果保險公司如果說不在保單條款內不賠,有一種可能是保戶堅持住院,違反政府考量要降低醫療資源用意,所以金管會與公會討論後,輕症或無症狀者在家有類似醫療行為,得予以理賠。

黃天牧指出,居家照護時何種行為屬於醫療行為,是由公會做決定,在公會討論過程中,有一段時間討論到說,哪幾種藥算醫療行為,媒體爆出來後,金管會去了解立場,「不是金管會拍板定案用藥才是醫療行為」,金管會沒有這樣想法。

至於民眾關心的3+4和0+7是否強制理賠,黃天牧回應,已對外說明,若民眾選擇3+4就是要理賠。

媒體又問,政院下令有核保就要理賠,若保險公司拖延?黃天牧說,核保跟理賠是兩回事,核保只接受民眾要保意圖,成立保單,成立後要等事故發生才有理賠問題。

重複投保金管會如何認定?黃天牧說,只要保險公司已經同意承保的保單,不管以前買了幾張,保險公司都有責任,一旦發生理賠事故,合乎保單約定條款,就要去理賠;但若保險公司還沒承保,基於風險管理考量做篩檢,這是保險公司核保政策。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原文出處】:居家照護輕症用藥才能理賠? 黃天牧:未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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