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周希雯報導
對租屋族來說,除了希望能租到便宜的房子,最重要的就是別遇到惡房東!近日有女網友透露,男友先前在苗栗租到超便宜的套房,每月租金才2000元;沒想到近日準備退組時,房東卻遲遲不退還押金,最後甚至「已讀不回」,讓他們超傻眼,決定公開資訊提醒附近想租屋的網友。
「苗栗租房惡房東注意!」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她男友在苗栗找到一間很便宜的小套房,每月租金只需要2000元,直到近日要退組時,房東只說把鑰匙放房間就好,他有空會去檢查,之後再用匯款的方式把5000元押金退還給他,「結果6/5號退房到現在7/12,房東都已讀不回…電話也不接」。
原PO也隨文附上男友和房東的對話截圖,只見男友在6月4日時表示要退房,房東告知不要鎖門、鑰匙放桌上,後續再退還押金。眼見對方遲遲沒匯款,原PO男友6月17日再詢問「大哥,您看過房子了嗎?」但卻被已讀,後來陸續傳了許多訊息,依舊沒得到回應,原PO男友仍好意提醒,「大哥你忘記我帳號嗎?」、「我相信您只是忙忘記了」,最後甚至還無奈說:「您不要一直已讀我了,麻煩您」。
面對這種狀況,原PO憤怒表示,房東是台中某間知名大學的攝影社導師,押金才5000元卻遲遲不還,甚至已讀不回,讓她很不滿,「就問一個老師這麼缺嗎?真的很傻眼誒,大家小心這個惡房東!退房一定要當面」。貼文曝光後,網友看了都搖頭,「跟他說不退押金就先寄存證信函」、「真的不懂到底幾千塊有什麼好給不出來的」。甚至有人發現,依規定房東不得收取「超過二個月租金之總額」的押金,但該房東卻在月租2000元套房收取5000元押金,「押金超收了!」。
所謂「押金」是指雙方簽約時,為保證房東權益所「抵押」的金額,避免房客破壞房屋或是欠繳租金;若上述情況均未發生,房東卻堅持不退押金怎麼辦?據《ETtoday》報導,誠品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黃韡誠表示,租客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告知房東在期限內出面返還押金,給予房東一定壓力;若對方仍不予理會,房客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支付命令須釋明請求的原因及事實,並提出釋明文件,以免遭法院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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