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許嘉惠報導
藝人鄭家純(雞排妹)去年(2021)在臉書開直播槓上喜劇演員龍龍,直播期間還點名一位部落客「我是小生」,並直言「我是小生你這個噁男給我滾,我不歡迎你看我的直播」,此行為引起對方的不滿,於是「我是小生」去年10月向鄭家純提告,昨(30日),鄭家純在臉書PO出「不起訴書」,並說明當天開庭的狀況,歷經1年的時間,終於結束這場爭鬥。
鄭家純昨(30日)在臉書PO出不起訴處分書,她表示當天開庭時,「我是小生」就坐在她的左邊,距離大概4、5張椅子,當檢事官詢問「為何說我是小生是噁男?」,她開始解釋「我是小生」惡意調侃的行為,並補充他曾在網路上寫過對同志族群、單親媽媽不友善的文章,最後還附上幾名網友也認為「我是小生」是噁男的留言,證明自己主觀認為他是噁男,並不是無由來的謾罵,不只是個人感受,更被多數人認同。
鄭家純表示此段描述進行了約7分鐘,期間大概講了超過20次噁男,當她轉頭看向「我是小生」,發現對方臉色看起來不太好,頭上像是烏雲籠罩。而她本來想在開完庭提醒「我是小生」,「沒告成會變成法院認證的噁男,這樣真的好嗎?」,但又深怕好心被誤會,於是決定算了。
事實上,《刑法》上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在網路上是可成立,直播影片觀看人數眾多,屬於公開環境。根據鄭家純PO出的「不起訴處分書」所述,檢方認為,噁心、噁男、噁女等語,為個人主觀判斷意見,與審酌美醜、胖瘦之主觀感受相當,就此每個人標準絕非一致,故屬個人意見表達跟感受,並無侮辱的惡意,且應受言論自由保護,因此非公然侮辱罪處罰範圍,最後判定不起訴。
《民視新聞網》提想您:
◆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0800-200-885
◆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