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劉書旋報導
為持續推動空氣品質不良季節的污染排放減量,環保署今(1)日公布未來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排放費率的調整草案,其中包含新增大戶費率、鼓勵減少廢氣塔、提高特定有害物質的排放費率等制度設計,環保署預估未來每年能夠減1萬5千公噸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主要影響石化業、電力業、半導體、面板業、塑膠業、金屬製造業、鋼鐵業及焚化爐業者等對象。
環保署今日預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草案,修正內容包含新增大戶費率與擴大季節性費率差距、修正廢氣燃燒塔費率計算方式、調整戴奧辛與重金屬費率,並新增有害揮發性有機物(VOCs)個別物種及配合徵收物種致癌權重調升費率,以經濟誘因方式,強化整體減量效益,預期法規生效後,每年可減1萬5千公噸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
環保署指出,將針對汙染源排放大戶新增較高的費率,並且擴大空汙季節與非空汙季節的排放費率差距,促使大型固定污染源強化空汙處理設備,以經濟誘因方式,促使業者於秋冬季節調整產能或提高防制設備操作妥善率,降低空污季節之污染排放。
對於業者現有的廢氣燃燒塔,環保署所推出的新草案,將調整廢氣燃燒塔費率及計算方式,結合環保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管制,納入年度累積使用次數、時數及流量等因子計算,促使業者主動減少使用廢氣燃燒塔。
對於戴奧辛一類毒性較強的有害汙染物,未來環保署也將調整戴奧辛與重金屬費率10至20倍,並新增徵收氯乙烯、1,3-丁二烯及丙烯腈等3個有害VOCs個別物種及調升有害VOCs個別物種收費費率,促使業者減少有害空氣污染物種排放。
環保署近一步表示,這次收費率,預估影響對象,主要為石化業、電力業、半導體、面板業、塑膠業、金屬製造業、鋼鐵業及焚化爐業者等對象,希望能藉由經濟誘因機制,鼓勵公私場所於空品不良季節時,自主調整產能減少空污排放,除了可以減少空污費支出成本,也能改善空氣品質,創造環境與經濟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