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郭嘉柔報導
炎炎夏季來到,許多蚊蟲也都跟著出沒,為了避免家裡發生蟲蟲危機,許多民眾會到網路上購買蟑螂藥、驅蚊噴霧等,來消滅蟑螂或是蚊子。許多賣家看準商機,在網路上刊登滅蟲相關物品,但事實上蟑螂藥、殺蟲劑及殺鼠劑等,在法規上屬於「環境衛生用藥」,若沒有許可證就不能刊登廣告,違規者可依法開罰最高30萬元。
夏天是蚊蟲大量孳生的季節,不少人為了解決叮咬問題,上網購買除蟲劑來解決蟲蟲危機。有些民眾出國時,會大量購買滅蟲的生活用品,帶回台灣分送好友或是po上網販售,也有賣家看準商機,從國外進口回台販售,但這樣的銷售行為,可能已經違法。環保局表示,防蚊掛片、蚊香、防蚊液、蟑螂藥、噴霧殺蟲劑等等,在法規上都屬於「環境衛生用藥」,屬於防治有害環境衛生生物的藥品。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其中也包括在網路廣告販售環境用藥,違規者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鍰。此外,若民眾在網路上刊登商品,並寫下其說明資訊,都有宣傳及廣告的疑慮,即使民眾只販售1片防蚊掛片,也可能會吃上6萬罰款,建議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賺錢不成還傷了荷包。
事實上,不只防蚊液等相關商品不可於網路販售,連口罩及家用快篩試劑也不行!由於疫情趨緩,國內外也已經放寬相關規定,因此許多民眾想在網路上販售囤積在家的口罩及快篩試劑,不過食藥署表示,非屬醫療器材商的民眾,不可擅自於通訊交亦或依班實體通路販售醫療器材,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