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部生殖醫學中心黃天爵醫師
生育保留經常是被癌症患者們忽略的議題,其實隨科技進步,癌症存活率已經愈來愈高。根據國健署統計,國內癌症的治療成效在五年存活率已經將近六成,但只有約不到五分之一的人能在治療後成功懷孕。
進行癌症治療後還能生育嗎?
癌症治療包括手術、化療與放療。跟生殖系統無關的癌症,包括乳癌、肺癌等,手術過程並不會傷害到生殖器官,所以病人還是可以保有生育能力。若是生殖系統的癌症,如婦科的卵巢癌、子宮頸癌與子宮內膜癌,在手術時為確保能將腫瘤細胞清除乾淨,通常也得將卵巢、子宮一併切除,需依癌症期別調整手術範圍。化學治療是影響生育能力最常見的因素,化療藥物具有一定的毒性,會抑制卵泡生長,使病患在治療後的一段時間產生停經的狀況。至於放療影響較小,傷害多半侷限在照射範圍,特別是骨盆腔的癌症(尤其子宮與卵巢)。
化療前可先與醫師討論凍卵/凍胚/荷爾蒙抑制藥物
目前,生育保存最主要的方式是在化療前先行取出卵子,加以冷凍保存(凍卵或胚胎)。待治療結束,準備懷孕時,再取出使用。取卵療程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開始,不需要配合月經週期,時程往往不超過兩週,不至於影響患者的癌症治療計畫。另一種選擇是在進行化療前注射荷爾蒙抑制藥物,讓卵巢進入休眠狀態,減少化療藥物對卵母細胞的損害。一些研究指出,採取這種方式的患者卵巢早衰的風險較低,但這種方法的效果仍然有限。若患者尚未到達生育年紀或其他因素,卵巢組織冷凍也是選項。然而,若患者發現罹癌時,身體情況已經非常差,就需要以疾病治療優先。或是卵子庫存量已極低,可收集的卵子數有限,成功懷孕的機率不高,這時就不見得必須執行凍卵。
癌症治療後的懷孕時機點為何?
當治療結束後何時可懷孕,並沒有標準答案,主要還是要考慮身體狀況,確認癌症已經緩解且因治療引起的不適逐漸消失,便可考慮開始準備懷孕。然而,癌症的復發通常會在治療後的兩年內發生。若已經開始懷孕,但又需要接受癌症治療,則可能需要面臨胎兒安全與治療的取捨。因此,也可以考慮在休息約一至兩年後再準備懷孕。事實上,隨著社會觀念的轉變,對許多夫妻來說,生育並非必須完成的人生目標。如果感覺自己還無法評估或想不清楚,也擔心未來會後悔,那麼最好先預做保存,為自己留下一個選擇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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