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李明融報導
為打造宜居環境,維護桃園市民生活居住品質,環境部與交通部去年12月29日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及今年1月18日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年元旦起,未取得監理機關認證排氣管登記改裝車輛經稽查發現可開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測不合格者,依噪音管制法可再處罰1800至3600元,桃園市環保局呼籲儘速完成認證。
根據環境部發布112年各類型噪音陳情案件統計,以車輛噪音占32%為大宗,對此,環境部與交通部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年1月開始實施新制,其中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新制緩衝期,而桃園市首場認證檢驗已經於今年3月5日實施,並提供車主2次免費預約檢測機會,據統計,截至9月底已經辦理69場次檢驗達2218輛次,其中已有2021輛檢驗合格完成認證作業。
環保局提醒,若在明年1月1後未完成線上登錄或檢測未通過者,車主須自費委託環境部許可的噪音實驗室進行噪音檢測,且通過後還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檢驗變更登記,機車檢驗費新台幣200元,提醒改裝排氣管的車主儘速申請排氣管認證,新制上路後,若經稽查發現違規改裝車輛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測不合格者,依噪音管制法可再處罰1800至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