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周希雯報導
台灣擁有完善的健保制度,醫療費用比許多國家便宜許多,深受旅居海外的國人喜愛;不過衛福部日前預告,健保「停復保」制度將在12月23日廢止,未來即使出國超過6個月,仍需持續繳納健保費,不可先停保、返國再復保。律師林智群就透露,這項改革起源1名僑胞女子,因不滿回國被要求繳納保費怒打官司,結果最終法院認定停復保制度違憲,健保署才決定廢掉停復保,令他不禁笑說「感謝李女士為了1498元打官司,幫大家爭取到『出國也要繼續繳健保費』的待遇。」
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指出,健保制度原本規定,若國人出國超過6個月可辦理停保,返台時健保局會自動復保,只要繳幾個月健保費就可使用健保,「因為台灣醫療水準高,跟歐美國家相比又便宜,很多人回台都會安排看診或做檢查、看牙齒。」不過,有1名李姓女僑胞日前回台探望父親時,被健保局通知要繳納2個月共1498元的保費,李女先是不滿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後再打憲法訴訟,最終法院認定「停復保」制度沒有法律授權,屬於違憲。
林智群解釋,原本健保署的解決方案應該是修法,「訂一個授權條款,讓那個細則變成有法律授權,合憲」,沒想到健保署乾脆把原本「停復保制度」廢掉,因此未來即使出國都要繳保費,不再有「出國就停保,回台再復保」的說法。林智群認為,這種做法其實更公平,「怎麼可以說你出國就不用繳?或等到『有需求』再繳?你有房子,難道出國就不用繳房屋稅、地價稅嗎?」對於本起案件的結果,他則笑說,「還是要感謝李女士,為了1498元打官司,幫大家爭取到「出國也要繼續繳健保費」的待遇,衝撞體制大成功,得嘗所望」。
事實上,不少親中藝人生病才回台復保,常引發公平性爭議,像是舔共藝人黃安多次囂張喊,「等得我都老了,只好爽用健保續命」、「我就是爽用健保,我太喜歡生病了,你們又能拿我怎麼辦?我有違法嗎?」因此常有民眾不滿發聲,甚至在公民提案平台提出「長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目前旅外有效停保者約21.3萬人,隨著停復保即將廢止,新制上路後,預估健保收入可挹注23.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