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類食品容器安全嗎? 衛福部預告加嚴相關管理規定

2022-09-01 12:45
金屬類食品容器安全嗎? 衛福部預告加嚴相關管理規定

近年塑膠食品器具的使用以及回收廣受討論,不少人開始使用金屬類型的食品容器,不過安全性也需要把關。衛福部在30日預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修正草案,除為精進對金屬材質食品容器具之管理,增訂金屬合金類食品容器具之材質及溶出試驗標準外,並酌修現行標準第2條之文字敘述。本草案將提供60日之評論期,自公告發布日實施,屆時於市面流通之產品,即應符合所訂標準。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近年塑膠食品器具的使用以及回收廣受討論,不少人開始使用金屬類型的食品容器,不過安全性也需要把關。衛福部在30日預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修正草案,除為精進對金屬材質食品容器具之管理,增訂金屬合金類食品容器具之材質及溶出試驗標準外,並酌修現行標準第2條之文字敘述。本草案將提供60日之評論期,自公告發布日實施,屆時於市面流通之產品,即應符合所訂標準。


衛福部表示,金屬合金類材質因普遍具有耐熱、耐腐蝕、易導熱等特性,廣泛作為食品容器具用途。為加強該類材質產品之管理,衛福部參考國際間較為嚴格之規定,擴大管理對象,從「金屬罐」擴及至所有「金屬合金類」材質,並加嚴相關管理規定,包括強化金屬材質之材質試驗規定,增訂金屬合金類之重金屬溶出試驗規定等。


另外,現行標準第2條針對塑膠製食品容器具不得回收使用之規定,所指不得「回收使用」,是因塑膠材質不如玻璃材質,除了易產生使用後之痕跡外,也無法透過高溫清洗消毒以回復至新品狀態,故規定不得以回收清洗後之容器具作為新包材再包裝食品販售。目前因應材料科技之發展所引進之塑膠再製技術,或一般食品製造、販賣及餐飲業者,使用可重複清洗之塑膠材質容器作為盛裝載具之行為,皆非前述第2條所轄範疇,食品業者應確認在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前提下,重複使用塑膠材質之容器具。為使標準之適用範圍更為明確,本次亦同步酌修第2條之文字敘述。


由於材料科學之演進,食品容器具之材質種類已較過去更加多元化,應用層面也更為複雜,衛福部已著手針對本標準全面重新檢視及評估,未來將逐步修正相關規定,使管理政策與時俱進、更符合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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