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大S離婚議題延燒! 心理師解析男方性格:自恃甚高卻又「玻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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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藝人徐熙媛(大S)近期和韓國明星具俊曄再婚,與前夫汪小菲的互動也成為媒體焦點。新竹臨床心理師公會理事長、現任覓汨心理治療所臨床心理師林肇賢心理師受訪表示,汪小菲在婚後的一連串聲明與動作,可能為一種「不穩定的高自尊人格」特質的顯現。
潮健康/編輯部
知名藝人徐熙媛(大S)近期和韓國明星具俊曄再婚,與前夫汪小菲的互動也成為媒體焦點。新竹臨床心理師公會理事長、現任覓汨心理治療所臨床心理師林肇賢心理師受訪表示,汪小菲在婚後的一連串聲明與動作,可能為一種「不穩定的高自尊人格」特質的顯現。
汪小菲放話大S引關注! 心理師揭男方特質:不穩定的「高自尊人格」
「研究曾針對家暴伴侶的族群進行分析,發現在他們身上展現出『不穩定的高自尊人格』表現,白話一點來說就是『自恃甚高』,但又很『玻璃心』!」林肇賢心理師指出,當個人投入一段婚姻或伴侶關係時,不見得知道自己有「不理性」的一面;而汪小菲的舉動,正是將不理性與憤怒「外顯化」所產生的結果。
林肇賢心理師解釋,公眾人物在某個領域較為出類拔萃、又容易受到眾人追捧,工作內容往往與維持形象有關。「因此,當婚姻醜聞被搬上檯面、或是大S再婚的消息傳遍各界時,汪小菲無疑接受了許多的輿論壓力與媒體檢視,使其自尊心受傷或嫉妒心作祟,而這可能是整起事件的爆發點所在。」
林肇賢心理師舉例,例如先前的「床墊事件」,可能就揭示了汪小菲強烈的嫉妒感,以及對大S夫婦諸多不滿產生的投射。另外,贍養費爭議與公開議論大S的歷任男友,則是汪小菲透過「貶低對方」建立優越感,實則為填補內心自尊心受創的感受。
激烈言語是「自尊受創」表現? 3人格特質「憤怒值」容易爆表
「這種『外顯的憤怒』不見得是心理疾患的展現。但臨床上確實發現,特定的人格特質可能會加重這樣的憤怒。」林肇賢心理師指出,如「邊緣型人格」的自我概念、情緒起伏、人際關係等3面向都不穩定;「戲劇性人格」習慣透過激烈言語或行為引人注目。而「自戀型人格」在恐怖情人群體中亦為常見,一旦感覺到伴侶的不尊重或反駁時,也會有強烈的憤怒感。
林肇賢心理師強調,該族群雖然僅佔總人口約3%左右,但他們就算沒有離婚,也容易在婚姻關係中表現出誇張、外顯的情緒。這些恐怖情人不見得符合心理疾病的診斷,但其自尊心受傷、嫉妒心作祟時,更可能表現出激烈的言語、展現控制慾,甚至有攻擊行為出現。
台灣常見的離婚原因為何? 除了外遇還有「婚內失戀」?
台灣夫妻經常離婚的理由為何?離婚前會找心理師聊聊嗎?林肇賢心理師表示,伴侶至診間諮商時,往往都已經考慮離婚、覺得婚姻走不下去。但其中理由可謂千奇百怪,「最近有一位太太因支持的政黨選舉失利,想要移民美國生活,還因此與身為公務員的先生大吵一架,甚至到鬧離婚的程度!」
撇除特定案例,林肇賢心理師分析,台灣夫妻經常離婚的理由,大多還是與「婚內失戀」或「外遇」有關。婚內失戀意味著伴侶雙方失去激情、或喜歡對方的感覺,雖共處一室卻如同「室友」般陌生。「無論是婚內失戀或外遇,代表雙方在考慮離婚前就有許多相處上的問題。」
伴侶諮商不勸和也不勸離? 心理師:「找出共識」是最核心工作
林肇賢心理師強調,伴侶諮商的工作非單純「勸和」或「勸離」;相反地,心理師會協助找出溝通盲點,或用雙方能接受的話語搭起溝通的橋樑。「夫妻倆可能希望對方都能做出調整、但達不到彼此的期望;或者結婚後才驚覺價值觀的差異過大。此時會希望先找其中一方好好談談,個別談1-2小時左右再尋找雙方的癥結點何在。」
以「不採取性行為」為例,男方的想法往往較為直向,認為性行為是合法夫妻應履行的義務,為何女方百般拒絕?但就女方的角度而言,成因可能眾多但開不了口,「如對男方的感情變淡、激情不再;或有著生理上的痛楚而羞於啟齒,這些因素都包含在伴侶諮商的評估當中。」
總的而言,林肇賢心理師說明,伴侶諮商的立意在於凝聚雙方共識、價值觀與需求。他強調,婚姻並不是談戀愛,而是雙方「互相妥協」的過程;過程或許難以做到皆大歡喜,但適時讓步卻是維繫關係的關鍵。「其中一方的要求原本可能是10分,但為了婚姻能不能退讓到7分?這都可以透過心理諮商做溝通。」
而心理治療是否能改善夫妻關係?林肇賢心理師強調,實際上伴侶雙方的意願仍是決定性要素。若雙方希望婚姻關係繼續,則可以協助處理更複雜的情緒,如個人創傷、原生家庭的影響;或其中一方外遇後面臨信任問題,需要修復雙方的互信基礎。「婚姻需要『刻意經營』,兩邊都得積極找到同舟共濟的感覺,有時候是2個人都想繼續、但分別努力錯了方向。」
離婚後該如何調整心態? 心理師呼籲從「2大面向」著手
若雙方關係無法持續且決定離婚,可以採取哪些措施,幫助自己盡早走出陰霾?林肇賢心理師建議,與伴侶離婚或分手後,可分別就「心態」、「生活作息」2大方面做調整:
一、 心態調適
1. 勿糾結是非對錯。婚姻是「難以算清楚的帳」,很難說誰對誰錯。因此離婚後雙方應避免陷入口水戰,爭辯對錯並無明顯的好處。也應該避免傷害彼此自尊、刺激對方變成「怨偶」,若有任何責任歸屬問題,可訴諸法律做出最好的裁決。
2. 避免馬上投入下一段戀情。 不少伴侶在分開後可能歷經強烈的痛苦跟失落感,會想馬上投入下一段關係,例如閃婚、交男女朋友等等。心態上可能想利用戀愛療傷,或強調前任伴侶的地位無足輕重。其實這樣的舉動既沒必要,也對新任伴侶不公平。建議充分沉澱自己的情緒後,再投入下一段關係較為合適。
二、 生活調適
1. 梳理人際關係。婚姻牽涉子女、姻親或朋友圈等複雜的人際關係,包括過年是否該帶子女見前任伴侶的家長?都可能是離婚後的壓力來源。因此要空出時間思考離婚後的自我定位、慢慢找回新的身分、節奏與人生。
2. 重新安排生活步調。包括多與親友談天、尋找新的興趣,在結婚時不敢做或不太方便做的事情,離婚後可以勇敢地做追尋。重新安排新的嗜好、人際關係進入生活,不僅有助轉換心情,也能將目光轉至自己真正在乎的事物上,而非前一段關係。
最後,林肇賢心理師鼓勵離婚的伴侶們,切勿視婚姻破裂為「失敗」的結果,或為自己離過婚而感到自卑;反倒可以視其是一種「功課」,是練習親近自己、讓自己成為更好伴侶的過渡期。在這段期間不妨試著釐清肩上的責任與自身需求,當兩者達到平衡時,後續與新任伴侶交往也能更契合、更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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