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肺鱗癌」健保治療落後國際 各界籲放寬給付條件避免「同癌不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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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肺癌中有一群「肺鱗癌」患者,不像肺腺癌患者有基因突變可使用相對應的標靶藥,而健保給付的第1線治療仍為化療,若要用上免疫療法健保給付條件相當嚴苛。台灣年輕病友協會副理事長劉桓睿指出,癌症化療合併免疫是晚期肺鱗癌的一線標準治療,現在日本、韓國已全面給付,但台灣仍落後國際。
【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晚期肺癌中有一群「肺鱗癌」患者,不像肺腺癌患者有基因突變可使用相對應的標靶藥,而健保給付的第1線治療仍為化療,若要用上免疫療法健保給付條件相當嚴苛。台灣年輕病友協會副理事長劉桓睿指出,癌症化療合併免疫是晚期肺鱗癌的一線標準治療,現在日本、韓國已全面給付,但台灣仍落後國際。
因此,8月1日「世界肺癌日」,台灣年輕病友協會、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及立法院厚生會榮譽會長劉建國委員,共同呼籲希望放寬肺鱗癌健保給付條件,跟上國際治療指引,讓更多肺鱗癌患者能接受更好的治療。
晚期肺鱗癌治療選擇少 免疫藥物給付條件嚴苛
肺癌是各癌別中死亡率最高的癌症,由於肺癌早期症狀不明顯,多數病人診斷後多為晚期肺癌。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肺腫瘤委員會副召集人何肇基醫師表示,對於局部晚期肺癌患者目前同步化放療(CCRT)合併免疫療法是最新治療指引,但已經轉移的晚期肺癌則須用化療、標靶治療、免疫療法等治療。
不過,傳統化療有抗藥性、效果不佳、副作用大等問題,使用標靶藥需先做基因檢測,若驅動基因突變為「陽性」健保才有給付;若為「陰性者」則須進一步檢測PD-L1(免疫治療標的)作為使用免疫療法的評估指標,當PD-L1≧50%健保才會有條件給付單用免疫藥物,若是PD-L1≦50%則需自費使用免疫藥物。
何肇基醫師提到,肺鱗癌(鱗狀上皮細胞肺癌)大多數都沒有基因突變,而且有8成患者PD-L1≦50%完全無法使用健保給付的免疫藥物,而PD-L1≧50%的患者若第一線化療無法使用或是化療失敗才可第二線「單用」免疫藥物。
健保治療未進步 病友盼放寬條件
台灣肺鱗癌健保給付治療仍以化療為主,而且僅給付單用免疫藥物。但美國癌症治療指引已將免疫藥物列為一線治療建議,而且化療搭配免疫的治療效果比單用免疫或化療好,英國、加拿大、澳洲、日本、韓國等國都已全面給付化療合併免疫。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王鶴健理事長表示,現在肺鱗癌已經有更好的治療選擇,希望健保可以放寬讓更多病人能接受免疫治療。
而身為肺鱗癌病友的48歲賴先生也提到,自己一開始用化療副作用大,在醫師建議下使用免疫療法,但這是因為自己剛好有商業保險可以負擔費用,不然免疫治療2週就要打1次,1次就要15萬根本不可能用,很多病友也都因經濟問題而放棄,使用化療又常有抗藥,治療過程就是反覆抗藥換藥,最後沒藥可用。
「同病不同命」是晚期肺癌的治療窘境,尤其晚期肺鱗癌治療選擇又更加受限有如治療孤兒。賴先生表示,肺鱗癌的治療選擇不多,健保應盡早放寬癌症免疫藥物的給付,幫助經濟弱勢的患者有活下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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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58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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