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新聞系「遲交作業就罰錢」 教部:違行政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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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學新聞系系主任郭文平遭學生投訴,教授大三媒體實習課,規定每周要交一篇作業,遲交就會被罰50~100元。校方和老師解釋,是學生團體自己決議用「罰錢取代罰寫」,但教育部接獲通報認為,違反學校行政指導。新聞系昨天(14日)起取消罰款制,未來改回罰寫,之前罰款公基金也將全數退還。
文化大學新聞系系主任郭文平遭學生投訴,教授大三媒體實習課,規定每周要交一篇作業,遲交就會被罰50~100元。校方和老師解釋,是學生團體自己決議用「罰錢取代罰寫」,但教育部接獲通報認為,違反學校行政指導。新聞系昨天(14日)起取消罰款制,未來改回罰寫,之前罰款公基金也將全數退還。
文化新聞系學生,大三媒體實習課是必修,任課的老師郭文平教授規定,每周交一篇新聞稿,原先規定遲交要補寫懲罰,但學生抱怨寫不完,後來改用罰緩取代,沒想到遭學生投訴。
文化大學學生表示,「不合理,因為教育的東西不該以金錢教育,假如你作業沒有完成,不該以金錢來懲處」。
學生聽到多半不認同這作法,而系主任郭文平則解釋,當初有和學生討論,是學生團體自行決定,要用罰款取代,收來的錢並沒進他私人口袋,都是當作公費使用,這學期也還沒有學生受罰,而訂定規則的是華岡實習廣播電台,台長也出面解釋,當初同學都有切結書,才會通過。
華岡實習廣播電台台長林頝兒表示,「其實這規定是上一屆一直流傳下來的,每一屆我們都會跟我們自己的學生,自己當屆所有廣播組同學進行討論,大家都一致贊同這制度,老師這部分是全權交給學生去處理」。
強調老師沒介入,不過教育部接獲通報後認為,作法已違反「學校行政指導」,校方隨即宣布規則已經喊卡,未來仍將改回罰寫,公費也會全退還。不過上課交作業,天經地義,有教授反應大學上課亂象愈來愈多,該怎麼教、規則怎麼訂,也讓校方傷透腦筋。
(民視新聞/林靜、彭乙洲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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