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說明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案例 莊人祥:公布權責回歸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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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施打踴躍,但不良事件通報案例也相對增加,疾病管制署至今公布國內通報案例達200多件,其中有8例施打流感疫苗死亡個案。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今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上被追問通報案例最新進度時,他宣布,以後將不再特別說明,將回歸常態作法,由主管機關食藥署的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ADR)來進行。
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施打踴躍,但不良事件通報案例也相對增加,疾病管制署至今公布國內通報案例達200多件,其中有8例施打流感疫苗死亡個案。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今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上被追問通報案例最新進度時,他宣布,以後將不再特別說明,將回歸常態作法,由主管機關食藥署的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ADR)來進行。
針對民眾可能混淆3種「預防接種不良事件相關機制」,疾管署防疫醫師林詠青首先一一介紹。
第一,「預防接種不良事件監測」的主責機關是全國藥物不良反應中心,民眾接種疫苗後發生不良事件不一定與疫苗有關,但經通報到衛生局後,衛生局會把結果彙整到中心;再由食藥署透過建置的疫苗安全資料庫,來統計不良事件是否異常增加,包括觀察是否同廠牌、同批號、同症狀有變多的情形,以評估是否跟疫苗有關。林詠青表示,截至目前為止沒有觀察到相關的安全疑慮。
第二,不良事件到衛生局跟疾管署各區管中心後,還是會針對每個不良事件了解狀況、追蹤關懷,跟不良事件監測所做的事獨立。
第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是在民眾向衛生局提出申請後,會調閱所有相關病歷資料,送到審議小組去做不良事件與疫苗間的關聯性鑑定,跟前面兩者也是不一樣的機制,主要針對受害救濟、法律上申請權益等。
莊人祥則表示,有鑑於不良事件監測是由食藥署ADR來做,而家屬或醫師懷疑不適症狀與疫苗有關係時也有VICP可以尋求救濟、委員會都會獨立研判,因此未來將回歸常態作法,不再由疾病管制署來公布最新數據。
莊人祥說,「以前事實上我們也都沒針對這部分來說明」,今年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先前有韓國施打流感疫苗後有多例死亡、新加坡與馬來西亞暫停接種、國內有出現類似不良事件等,特別針對民眾疑慮才每週說明,以後就是將權責回歸給ADR。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原文出處】:不再說明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案例 莊人祥:公布權責回歸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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